| 一、网络实名争议解决指南 |
| · 网络实名争议如何解决? |
| · 3721在网络实名争议解决程序中起何作用? |
| 二、网络实名争议解决流程图 |
| 三、仲裁简介 |
| 四、仲裁指南 |
| · 北京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
| · 文件 |
| · 适用程序 |
| · 交费: |
| · 文件提交 |
| · 仲裁庭组成 |
| · 裁决时间 |
| · 仲裁解决方式的五个阶段 |
| 五、仲裁案件流程图 |
| 六、北京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
| 七、格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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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实名争议解决指南 |
※ 网络实名争议如何解决?
网络实名注册人与第三方之间就网络实名的注册与使用所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双方自行和解,同时将和解结果告知3721,3721将根据双方和解结果决定维持、更改或撤销原网络实名服务。
- 第三方向3721提起复议申请,3721根据《网络实名注册规范》作出复议意见或作为调停人为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复议意见或调解结果,决定维持、更改或撤销原网络实名服务。
- 网络实名注册人与第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3721根据仲裁机构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裁决决定维持、更改或撤销原网络实名服务。
其中,仲裁解决争议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快捷、经济、保密的解决途径;同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不开庭审理从而节省自己的时间和费用。仲裁具有仅进行一次、可以自行选择仲裁员(包括互联网和争议解决机制方面的专家)的优势。3721推荐向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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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21在网络实名争议解决程序中起何作用?
在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或第三人直接向3721申请复议、进行投诉的情况下,3721可以提供免费的争议复议意见、或为双方进行调解;这种意见是在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3721的《网络实名注册规范》作出的;第三人或注册人对复议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
在仲裁过程中,3721可以:
- 提供与网络实名注册和使用有关的信息,包括确认争议网络实名由其注册、注册人是争议网络实名的注册人,提供注册人的详细联络信息,以及,在必要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 在案件程序开始后停止争议网络实名的使用或转移(如解决结果认定网络实名注册人注册适当,3721将补足因解决程序中断的相应服务期限);
- 执行争议解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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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实名争议解决流程图(点击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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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简介(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为例) |
- 仲裁介绍: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国内和涉外的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根据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或参考有关国际惯例等,以案件独立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北京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 在第三人同意进行仲裁的基础上,第三人应与网络实名注册人达成仲裁协议(协议格式见后),第三人或对3721复议意见持异议的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 经双方同意不开庭进行审理的情况下,裁决将在仲裁庭组成(即仲裁员指定)受理后75日内作出(如开庭,裁决将在开庭后30日内作出)。一般说来,整个网络实名争议仲裁解决程序所需时间大致为90-10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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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指南(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为例) |
- 北京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7层;邮编:100022;电话:010 65669856
- 文件:提起仲裁申请时,申请的一方应当完成如下文件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等(上述文件格式见后),同时附上《仲裁协议》。
- 适用程序:双方可以选择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仅就网络实名争议申请仲裁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将适用简易程序;同时,3721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有时间短、费用低的优点。本页面均以简易程序为例进行有关说明。
- 交费:在提起仲裁申请的同时,第三人或对3721复议意见持异议的一方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在仅就网络实名争议提起仲裁申请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为100元,处理费为5000元,两项共计5100元。(如申请人另有其他仲裁请求,收费标准参见《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和《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
北京仲裁委员会帐户信息: 账户名: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武门分理处 账号:03903708091001
- 文件提交:在第三人或对3721复议意见持异议的一方提起仲裁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应一式三份。
- 仲裁庭组成: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向另一方发出答辩通知起10日内,第三人与注册人共同指定一名仲裁员或共同委托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或,在双方未能共同指定仲裁员的情况下,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发出答辩通知起15日后,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 裁决时间:仲裁庭组成75日内,仲裁庭作出裁决。
- 仲裁解决方式的五个阶段:
- 申请阶段:由第三人或对3721复议意见持异议的一方按照仲裁协议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程序规则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 答辩阶段: 由另一方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程序规则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 组庭阶段: 由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 裁决阶段: 由仲裁庭对案件予以裁决;
- 执行阶段:第三人或网络实名注册人、或北京仲裁委员会将裁决结果通知3721,3721据此对相关网络实名作出维持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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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案件流程图(点击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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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
| ※ 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费收费办法 |
| 争议金额(人民币) |
收费标准 |
案件受理费 |
| 1千元以下部分(含1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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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
| 1千元至5万元(含5万元) |
5% |
100元加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 |
|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
4% |
2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 |
| *更多信息详见北京仲裁委员会相关收费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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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仲裁委员会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部分) |
| 争议金额(人民币) |
收费标准 |
案件处理费 |
|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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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
|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
2% |
5000元加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
| *更多信息详见北京仲裁委员会相关收费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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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文件(请点击您需要的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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